衡量工會是否真正代表職工群眾利益的標準。由中共中央書記處在1983年3月14日討論全總“十大”工作報告提綱時提出。工會的性質(zhì)和任務(wù)是在黨的領(lǐng)導下,代表工人階級利益,為工人階級說話辦事的群眾性組織。工會工作必須從這個 (本文共 247 字 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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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衡量工會是否真正代表職工群眾利益的標準。由中共中央書記處在1983年3月14日討論全總“十大”工作報告提綱時提出。工會的性質(zhì)和任務(wù)是在黨的領(lǐng)導下,代表工人階級利益,為工人階級說話辦事的群眾性組織。工會工作必須從這個 (本文共 247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