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人類社會進入奴隸制發(fā)展階段時,對人的勞力雇傭也相伴而生,在中國,商周就已存在,秦漢時已很普遍。至于雇傭券契起于何時?尚不明確,至少可以從出土的漢簡中,看到一些雇傭券契的影子。在居延、敦煌所出被訂為“戍卒受庸錢名...[繼續(xù)閱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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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類社會進入奴隸制發(fā)展階段時,對人的勞力雇傭也相伴而生,在中國,商周就已存在,秦漢時已很普遍。至于雇傭券契起于何時?尚不明確,至少可以從出土的漢簡中,看到一些雇傭券契的影子。在居延、敦煌所出被訂為“戍卒受庸錢名...[繼續(xù)閱讀]
遺令是長輩在臨終之前,對身后事的囑咐、告誡,也是對生者未來期望的寄托。一種是口頭的遺言交待,另一種是書寫成文字留給后人遵照執(zhí)行者,常稱為“遺令”?!秴问洗呵铩份d:齊莊子請攻越,問于和子,和子曰:“先君有遺令,曰:‘無...[繼續(xù)閱讀]
前面所列均為史籍所見早期遺令諸方面的內容,大多并非遺令、遺書全貌或原件,隨著百年來地下考古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,也發(fā)現(xiàn)了不少古代民間的遺令、遺書,其原貌、基本樣式及內容的展現(xiàn),為研究遺令、遺書的發(fā)展變化及其特點,提供了極...[繼續(xù)閱讀]
遺囑作為家長處理身后事務的行為,在封建國家制訂的法律和政策中占有什么地位?直接關系到遺囑制度的生存和發(fā)展,關系到社會基層細胞——家庭秩序的安定和睦與否,也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穩(wěn)定。上古時期,在人類社會剛進入私有制...[繼續(xù)閱讀]
早期的遺令,是亡者對身后事的各種交待。如前所論,涉及死后入殮下葬;身后人和事的安排;對子孫的教誨;對家產(chǎn)的分配;等等。從史籍記載看,更多的是對死后如何安葬者居多,純屬家庭內部事務,只要子孫遵守就可以了。如果不涉及家...[繼續(xù)閱讀]
中國古代的族規(guī),出現(xiàn)于商周的宗法制形成時期,周朝分封建國,以家天下,周朝的立法既是“宗法”,也是國家法,在“封建”的體制下,也可以說是一種家族法。然而,作為組成整個社會的家庭、家族如何治理?孔子提出了只有“修身齊家...[繼續(xù)閱讀]
族規(guī)、宗約的特點是將全族成員納入到倫理道德、封建秩序的管束中來,同時也使其成員由被動的遵守者轉化為積極的參與者,因為這涉及到每個成員的利益,他們在其中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平等的。明萬歷間刊行的《長沙檀山陳氏族譜...[繼續(xù)閱讀]
族規(guī)、宗約往往以官府和國法作為貫徹的后盾。從許多族規(guī)、宗約中“如有恃頑不服者,呈官理治”;“恃頑不遵者經(jīng)官究治”;“違者,一體呈官究治”等備書看,族規(guī)、宗約是在尊重國家律令基礎上制訂的,它代行著國家律令在民間家...[繼續(xù)閱讀]
社會構成中最基層的單位是家庭,多個家庭由于其相互血親關系而形成為家族。家庭內的契約有家規(guī)、遺令、遺囑;家族內的契約有族規(guī)、宗約。二者都是靠血緣關系所維系,其發(fā)展演變的歷史雖然具有共性,但在私有制社會里,由于其范...[繼續(xù)閱讀]
、社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末期農(nóng)村公社的井田制時代,那時的社會情況是:古者八家而井田,方里為一井,……八家相保,出入更守,疾病相憂,患難相救,有無相貸,飲食相召,嫁娶相謀,漁獵分得,仁恩施行,是以其民和親而相好。...[繼續(xù)閱讀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