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量資源,盡在掌握
 1995年《巴塞爾公約》修正案生效,認定電子電器廢棄物屬于有害物質(zhì),而且禁止從公約締約國中的發(fā)達國家出口廢棄物到公約締約國中的發(fā)展中國家,以此保護全球的生態(tài)平衡。為此全球許多國家先后行動,制定相關電子電器廢棄物回收 (共 1383 字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