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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(節(jié)選)
政策法規(guī)

        第六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, 其簽章無效, 但是不影響其他簽章的效力。第九十六條 票據債務人的民事行為能力, 適用其本國法律。票據債務人的民事行為能力, 依照其本國法律為無民事行為能    (共 148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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