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「孝子之事親也,居則致其敬,養(yǎng)則致其樂,病則致其憂,喪則致其哀,祭則致其嚴。五者備矣,然后能事親。事親者,居上不驕,為下不亂,在丑不爭。居上驕則亡,為下而亂則刑,在丑而爭則兵。三者不除,雖日用三牲之養(yǎng),猶為不孝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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