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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并

仲并,江都(今江蘇揚州)人。高宗紹興二年(1132)進士,調(diào)平江府學(xué)教授。五年,通判湖州。七年,以張浚薦召至闕,為秦檜所阻,出通判鎮(zhèn)江府。十六年,為言者所劾,降二官(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卷一五五),自是閑退二十年。孝宗隆興元年(1163),擢光祿丞,晚知蘄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