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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5年
鹽池縣檢察志

        2月3日,鹽池縣人民檢察署改稱鹽池縣人民檢察院。12月6日,甘肅省人民檢察院頒發(fā)給鹽池縣人民檢察院銅印一枚,印文:鹽池縣人民檢察院。12月21日啟用,印模為圓形。舊印封后上交。是年,縣人民檢察院開始依法行使審查批捕權(quán)。    (共 115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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