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首頁 > 歷史 > 鹽池縣檢察志 > 正文

1952年
鹽池縣檢察志

        是年,縣人民檢察院建立控告檢舉、群眾來信來訪和人民檢察通訊員制度,初步開展了對各項運動中的違法行為和某些破壞民族政策的一般監(jiān)督工作。在上級檢察部門和縣委的統(tǒng)一組織領(lǐng)導下,開展司法改革,對公安局、人民法院錯捕、    (共 127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開通會員,享受整站包年服務(wù)立即開通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