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國家行業(yè)標準《夏熱冬冷地區(qū)居住建筑節(jié)能設計標準》(JGJ134-2001)中,建筑物節(jié)能綜合指標限值中的耗熱量指標(qh)和采暖年耗電量(Eh)是根據(jù)建筑物所在地的采暖度日數(shù)(HDD18)確定的。其英文為Heating Degree Day(HDD),相對應的概念為 降溫度日數(shù)(Cooling Degree Day)(CDD)。
該采暖度日數(shù)(HDD18)是一年中當某天室外日平均溫度低于18℃時,將該日平均溫度與18℃的差值度數(shù)乘以1天,所得出的乘積的累加值。其單位為℃·d。采暖度日數(shù)是指當某天室外日平均氣溫低于18℃時,將低于18℃的度數(shù)乘以Id,并將此乘積泉加。其中,18℃稱為采瞬基準溫度,凡平均溫度低于基準溫度的度數(shù),均計入采暖度日數(shù)。采暖度日數(shù),記為Dd或DD,采暖期天數(shù)為Z,室外平均溫度為te,則有Ddi=(18℃-te)Z。
例如某地某日日平均氣溫為-4℃,采暖基準溫度為18℃,則其日采暖度日數(shù)為18-(-4)= 22℃.d。若采暖期天數(shù)為90d,采暖期平均日氣溫為-4℃,則采暖期度日數(shù)為Ddi (18-(-4)) x 90℃.d =1980℃.d。
將同年或同月各日的采暖度日數(shù)累計,即得該年或該月的采暖度日數(shù)。若假定采映熱耗量與室外平均溫度同室內基準溫度之差成正比,則可由采暖度日數(shù)估算出采暖能耗,并可評價出不同地區(qū)冷天氣的狀況。
例如:以18℃為基準溫度,以下各城市的采暖度日數(shù)分別為:哈爾濱(北緯45.7°)為55781℃.d,長春(北緯43.6°)為5172℃.d,沈陽(北緯41.8°)為4291℃.d,北京(北緯39.8°)為3076℃.d,柏林(北緯52.5°)為3420℃.d,法蘭克福(北緯50.2°)為3030℃.d,溫哥華(北緯49.2°)為2924℃.d,多倫多(北緯43.7°)為3640℃.d。
可見,我國與世界同緯度城市相比較,采暖度日數(shù)遠高于北美和歐洲各國,說明我國的建筑能耗相應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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